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丛台区,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,位于邯郸市城市北部偏东处,东同肥乡区接壤,西与武安市接壤,西南与邯山区相望,北与永年区相接,南到和平路与邯山区交界。介于东经114°27′—114°32′,北纬36°21′—36°36′之间,总面积141.97平方千米。丛台区因辖区内有古迹武灵丛台而得名,始建于1980年10月,原为邯郸市市区的一部分,在区划调整时,与邯山区、复兴区同时建区。截至2015年,丛台区辖10个街道,2个乡,1个镇,常住人口44.57万人。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80亿元,全部财政收入42.6亿元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.5亿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.5亿元,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.8亿元。丛台区境内有丛台公园、战国赵王陵、紫山风景区等景点。1980年10月27日,邯郸市市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,丛台区成立。12月27日,原郊区刘家场、春厂、南城、东庄4个生产大队划归丛台区。